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办理指南
一、补贴对象
市本级小微企业新(1年内)吸纳城乡各类劳动者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,根据吸纳就业人数给予一次性就业补助。
二、就业补助标准
补助标准每人不超过1000元
三、需要提交资料:(复印件需核验原件信息)
1.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申请表
2.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人员花名册
3.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
4.吸纳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
5.吸纳就业人员《就业创业证》复印件(须已在公共就业管理信息系统中登记就业)
6.劳动合同复印件
7.吸纳就业人员6个月工资发放的明细账
四、申请程序
申请人按工商注册地向同级人社部门申领,市本级小微企业新吸纳员工签订半年以上劳动合同,办理就业登记后,持申请所需材料向市创业就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,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季度完成复审、公示、拨付资金。
联系电话:0358-8487241 0358-8487240
办理窗口:(吕梁市创业就业服务中心驻吕梁市政务大厅窗口)
吕梁市创业就业服务中心
2021年10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