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充分发挥就业补助资金作用,切实落实各项创业就业扶持政策,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,根据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人社厅《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》(晋财社[2019]1号)精神,现就市本级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。
一、补贴对象。2019年1月1日以后在吕梁市市本级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,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(普通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,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、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)和就业困难人员。
二、补贴标准。根据带动就业人数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,补助标准每人不超过1000元,最高不超过3000元。同一人员创办不同的企业或从事多个个体经营的,仅享受一次补贴。
三、申报程序。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,应按季向市创业就业服务中心申请岗位补贴,市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对资料进行收集和初审后,市人社局进行复审、公示、拨付资金。
四、所需资料:
1.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复印件
2.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证明
3.本人身份证复印件
4.《就业创业证》复印件(须登记就业或者自主创业)
5.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
6.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
7.带动就业人员花名册
8.吸纳就业人员工资发放明细账(6个月)
9.劳动合同复印件
10.依法纳税1年以上的证明
五、注意事项
1.劳务派遣企业除本企业自用员工外,劳务派遣、人事代理人员等不列入该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人数。
2.工商注册为分公司、营业部、派出机构、分支机构、加盟项目直营店等,或因公司转让、出资购买等情况变更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企业,不属于首次创办企业。
六、办理地点:吕梁市创业就业服务中心驻吕梁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
联系电话:0358-8487241 8487240
吕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21年12月2日